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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喜欢什么自己挑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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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什么自己挑(喜欢什么自己挑(第22页)唐榛:???指尖轻触比十指紧扣更暧昧?谁说的?连系统都不这么觉得!不然任务早完成了。最后那条评论是唐榛的室友发的,她没管发疯的室友,而是扬起手机朝任言京示意了一下。“我发圈了。”“嗯。”眼见着男主还在慢条斯理地喝汤,唐榛忍不住,“喂。”“嗯?”“我的男朋友,你不给我点赞吗?”任言京微微一愣,继而眼底浮起清浅笑意。事实上他吃饭的时候不喜欢做别的事情,他一直都是这样的,吃饭就是吃饭,做事就是做事,娱乐就是娱乐。除非有急事,不然吃饭期间他是不会碰手机的。但不知道是哪句话取悦了他,他放下筷子,拿起手机,打开朋友圈。果然,朋友圈刷新后,出现了唐榛新发的那张照片。照片是暖色调的,背景模糊成了一团,只有指尖相触的两只手是清晰的。看到这张照片的第一秒,任言京的想法是,她的手太素净了。不是不好看,而是少了点装饰品。他点了个赞。仅仅只是一个点赞而已,没有评论。完全没有男朋友的自觉,怪不得需要她这个漂亮炮灰前女友助攻。唐榛原本以为任务依旧不会完成的时候,结果任务完成了。“不是,000,就点了个赞就算亲密互动了?”那如果男主给她评论,她岂不是能直接上天?算了,慢慢来吧。点赞都有了,评论还会远吗?任务二:吃饭期间和男主亲密接触三次(已完成)奖励:生命值+1吃过晚饭,差不多是晚上六点的样子,天色将黑未黑,唐榛离开私房菜馆的时候外面依旧套着任言京的外套。外套上有男士淡淡香水的味道。和车上的味道一样。不浓,很好闻。“我们接下去去哪?”任言京没回答,而是说,“先上车吧。”可能照顾过家中女性,所以这一次男主表现的很体贴,等唐榛上车后,帮她关上了车门。黑色跑车疾驰在笼罩着夜色的b市。活了快20年,唐榛还是第二次坐跑车,第一次是在一个多小时之前。几十分钟后,跑车在一家珠宝店门口停下。任言京解开安全带,“下车。”唐榛不知道他要搞什么名堂,跟着下了车。只见任言京轻车熟路地走进珠宝店,几步走到blgbilg的饰品柜台前,跟唐榛说,“喜欢什么自己挑。”唐榛:???系统000: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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